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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进展

2019-05-27 

  (一)组织实施以及政策落实情况

  1.政策文件制定情况

  北京市实施办法依照中央改革方案制定。一是遵循税费平移原则,在中央确定北京市地表水最低平均税额1.6元/立方米、地下水最低平均税额4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制定北京市分类适用税额,将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和行业分类进行平移,延续了原水资源费标准;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正常用水的负担不增加。二是北京市参考现行水资源费有关规定,对超计划 20%(含)以下、20%至40% (含)、40%以上的部分,分别按照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2倍、2.5倍、3倍标准加征。三是水资源税收入分配上,继续实行现行市区分享体制,并建立多部门协作征管机制。

  在实施办法中,突出体现了保护地下水的要求,将原未区分地表水、地下水的取用水类型进行了区分。如将农业生产、农村人口生活集中用水工程区分出地表水和地下水;对特种行业继续按153元/立方米从高征收,并对取用地下水提高到160元/立方米,对公共公益性服务单位延续现行按居民标准征收的政策;将疏干排水、农村生活用水等纳入征税范围。

  经过广泛征求近百家市、区相关单位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后,2017年12月19日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京政发 〔2017〕36号)。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水资源税征收管理,研究出台《关于水资源税入库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预〔2018〕1334号)、《关于停止征收水资源费的通知》(京财综〔2018〕374号)、《关于发布〈北京市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2号)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保障改革平稳实施。

  2.深入开展税源核实

  在挖掘新增税源信息方面,对水务部门移交的缴费户信息进行核实比对,对于一些不完善或无法查找的信息,通过电话联系、系统查找、实地调查等途径,发挥街乡政府的协税护税作用,与市节水中心、各区水务部门密切配合,对税源信息进行逐一核实,不断提高税源质效。

  3.加大政策培训力度

  在 2018年首月征期结束后,北京市及时总结首月工作开展情况,并于3月组织各区局征管干部100余人召开水资源税政策培训班。各区局采取网络教学、现场培训、一对一辅导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确保干部扎实掌握政策,熟悉系统操作流程。2018年前三季度,各区局累计组织 60余场培训会,对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共5300余人次进行培训。

  4.深化部门协作配合

  财政、税务、水务等部门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密切部门沟通,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和信息传递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工作效能,建立健全信息交换、协同监管等工作机制,强化涉税信息交换和联合督导检查,定期互通情况,实现税源动态联合监管。

  5.注重宣传管控舆情

  及时梳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相关政策,强化宣传辅导。在办税服务厅开辟“水资源税绿色通道”,为纳税人优先提供咨询服务;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税企QQ群、微信群、LED显示屏等平台,及时进行水资源税政策宣传、解释疏导工作,制定征期应急预案,避免出现舆情;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进行水资源税政策宣传,现场发放宣传手册,解答纳税人疑问,多家媒体进行报道,取得良好效果。

  (二)水资源税改革效应分析

  1.地下水取用量减少

  水资源税的开征,使纳税人节水意识逐渐加强,越来越多的单位开始采取措施,加强用水成本管理,部分自备井企业逐渐减少取用地下水水量,转而使用城镇公共管网供水。随着时间的推移,税收政策对节约用水、抑制地下水超采的作用将进一步显现。据统计,前三季度北京市共有157家自各井单位转为使用城镇公共管网供水。

  在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下,水资源税的开征使得企业的节水意识普遍提高,水资源税调节企业用水需求、抑制地下水开采、引导企业加大节水设施投入的作用初步显现。例如例如位于延庆区的北京石京龙滑雪娱乐有限公司,今年前三季度是去年同期用水量的约八分之一。

  水资源费改税政策对该企业调节用水需求作用明显。从宏观土来说,税收执法的刚性作用有助于改变企业的市场行为,从而对企业形成倒逼机制,引导企业转变生产方式,淘汰部分落后产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另外,目前北京市地铁建设的施工排水量大且大多直接外排,之前未缴纳水资源费,涉及地铁线路共15条,目前有施工排水的线路7条。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水资源税的征收管理,落实地铁疏干排水涉及水资源税相关工作,财税部门通过实地调研、专题座谈、约谈沟通等多项工作措施,在市水务局和市重大办的共同协作下,在2018年前三季度对两家地铁建设单位合理征收水资源税。

  2.特种行业使用地下水减少

  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改革过程中,由于特种行业税额标准较以前水资源费的标准有所提高,特种行业用水单位意识到其用水的规范性和节约用水对其自身的重要性,部分企业开始考虑转换取水方式,特种行业使用地下水数量有明显减少。

  例如位于海淀区的北京万柳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取用地下水进行球场灌溉,因特种行业“费改税”后,用水标准由153元/立方米调整到160元/立方米,企业逐步转型拓展其他业务,利用再生水浇灌草坪,更多使用节水设施,大幅减少用水量。

  3.税收执法刚性显现

  水资源费改税后,税收管理的规范性凸显。从税源情况来看,通过积极向水资源税纳税人宣传纳税义务,强调征期时限,及时进行申报催缴,新增户陆续增加,纳税申报率大幅提升。企业缴纳水资源税意识增强,主动申报缴纳水资源税企业增多,原来欠缴水资源费的企业考虑到税收的执法刚性,逐步转变思想,主动补缴拖欠税费。据统计,前三季度北京市共有72户原欠费企业已纳入正常税源户管理并按期申报纳税。

  例如位子延庆区的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绪阳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管理不规范等多种原因,一直未缴纳。水资源费改税后,加强执法力度,该企业在足额缴纳了水资源税,税收执法刚性明显。

  4.促进水资源规范管理

  一是督促企业办理取水许可证。改革前,部分取用水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未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北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提高了企业对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经统计,前三季度已有数百户无取水许可证的纳税人到水务部门申领取水许可临时编号。

  二是促使水务部门加强自各井管理。在税源核实中,许多自备井已经关停,不再取用水,但井权注销手续未办理。水务部门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信息对自备井进行筛查,要求已接公共管网的企业停用自备井。同时,推进了自备井置换管网工作的开展,申请接通市政管网企业逐步增多。例如北京市昌平区水务部门计划在2020年底前完成60余户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的自备井置换管网工作。

  三是促使水务部门准确掌握取用水量。水资源税的征管模式是水务核量、税务征收,要求水务部门督促企业在取用水端安装分类计量设施,以实现企业按照分类用途进行申报纳税,促使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对水资源的使用情况更加清晰明了,对水务核量的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社会大众节水意识提高

  水资源税改革的目的就是通过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倒逼高耗水企业积极采取措施节水,转变用水方式,增强广大群众及用水企业的节水意识。让社会大众意识到开征水资源税的重要意义,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真正起到保护水资源的作用。随着社会大众节水意识不断提高,也涌现出了一批节水典型。

  例如位于昌平区的北京二商大红门五肉联食品有限公司属于高耗水企业,2018年每季度用水都环比减少。主要由于企业采取多项节水措施,比如减少屠宰用水、所有卫生问冲刷、绿化和打扫卫生用水全部使用处理后的中水,有效减少对地下水的使用。

    

                                                                                                               来源:水资源管理网

  


责编: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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