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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中心赴江苏省开展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建立和实施应用情况调研

2025-06-20 


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要求,推进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相关工作,2025年6月5日,水资源管理中心组织赴江苏省开展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建立和实施应用情况专题调研,水资源管理司有关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调研了江苏省水资源刚性约束“四水四定”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实地走访了南京江北新区试点和泰兴经济开发区试点。调研了解到,南京江北新区试点根据新区水资源承载力和城市发展,从“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集约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三方面建立了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涵盖总量效率控制目标、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节水型工业园区、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达标率、城市防洪达标率等约束性指标和生活供水保证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城镇污水再生水回用率等预期性指标。泰兴经济开发区试点根据开发区的产业发展和水资源管理要求,将取用水计量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再生水利用率、污水达标处理率、绿化节水灌溉率等指标纳入开发区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促进水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调研组现场参观了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金茂源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江北新区广鑫能源污水源热泵项目等重点示范项目,并与江苏省水利厅、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进行了座谈,深入了解试点地区建立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在区域产业布局、工业节水、再生水回用等领域的应用和指标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本次调研发现江苏省构建了不同类型区域应用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的差异化路径,为全国推广提供了宝贵样本;精准聚焦了落地执行的共性难点,为完善国家顶层设计提供了重要参考;有效强化了央地协同,凝聚改革合力。调研成果为构建科学完备的全国指标体系、深化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提供了关键实践依据与技术支撑,对保障国家水安全、推动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责编: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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