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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中心赴宁夏、青海开展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工作情况调研
近日,水资源管理中心魏新平主任带队赴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开展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分别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和青海省水利厅,以及青铜峡市水务局、西宁市水利局和部分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就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进展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煤化工废水及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盐池县德胜墩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青铜峡市西贴渠现代化生态灌区,青海西宁市黑泉水库、大通县北川渠灌区、北川河综合治理项目等现场,调研了“四水四定”落实、水权交易、非常规水源利用、农业水价改革和农业节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并与有关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
调研了解到两省(区)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上各有特点,积累了一定经验。宁夏在推动“四水四定”落地见效、用水权确权与交易等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方面成效突出,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出台“四水四定”实施方案,明晰40项具体指标,将用水权确权到最适宜计量单元,实行用水权有偿取得,积极探索再生水水权确权工作。青海在“三江源”“中华水塔”保护上,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地位,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十分必要,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健全完善刚性约束制度体系、指标体系、责任体系,在盘活用水指标上开展了一系列探索。
通过调研,总体了解了两省(区)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出了坚定不移推进落实“四水四定”要求、进一步推动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持续推进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等意见建议,为深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工作提供参考。
责编: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