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分类管理  > 水资源费改税

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进展

2019-05-27 

 

山东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省深改组每月调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列入对各市的考核内容,进行全面考核。山东省各级财税和水利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征收管理,及时跟踪试点情况,完善政策措施。针对试点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较好保障了改革试点顺利推进。

(一)用水结构得到优化。改革试点以来,对地下水和地表水采取差别化的水资源税标准,促进了用水结构的优化调整,部分企业已关闭或计划关闭自备井,主动连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或改用地表水及其他水源替代使用地下水。部分市用水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比如德州市,在水资源税总体收入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地下水水资源税减少,地表水水资源税增收。2018年上半年,全省取用地下水占全部应税取用水量的比例由2017?年的52.2%下降为32.9%,初步达到了“抑制开采地下水,鼓励使用再生水”目标,用水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用水方式得到转变。受用水成本增加的影响,省内用水大户将节约用水作为加强内部管理、控制企业成本的重要方面,主动实施技术改造,促进节约用水。比如,烟台市华电龙口公司积极研究节水措施,新上了海水冷却机组,除了核心机组的循环用水外,其他机组均用海水冷却,既节约了淡水资源,又降低了企业税负;聊城市蓝天热电公司通过安装冷却水反渗透设备,对节约用水和提高水质效果显著;威海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原生产用水取自临近河流,现在对湿线车间部分工艺用水改用中水有效压减了常规取用水量。

(三)调控力度得到提升。按照水资源税改革要求,山东省对不同行业用水确定不同税额,在不增加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的基础上,对特种行业、地下水超采区企业适用较高税额,确保政策导向精准有效。上半年,城镇公共供水行业(包括农村集中饮水工程)税负下降;洗车等特种行业入库增长;其他行业(工商业)一般超采区、严重超采区分别入库上升127%、236%。

(四)刚性作用得到体现。水资源费改税后,进一步加强了征收管理,堵住了偷逃欠缴漏洞,提高了征收效率,企业主动申报纳税意识明显增强,申报纳税户规模较前期有较大增长。全省水资源税纳税人增长明显,省内17市水资源税收入较“费改税”前均实现平稳增长。



责编:韩鹏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传真:010-63204467
本网站维护: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综合与信息处
邮箱:szyglzx@mwr.gov.cn
全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平台维护:
长江水利委员会网络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