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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中心积极推进长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制定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加强长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2021年4月水利部启动了长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制定工作。
作为主要技术支撑单位,自2021年4月以来,水资源管理中心起草了《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制定工作方案》,先后赴江苏、浙江、云南、湖北、湖南、江西、重庆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开展了线上线下技术指导,与相关流域机构和省区对纳入《长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水源地具体标准、《长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调整工作规则》、《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工作指南》等进行了多次研讨交流,提出了初步成果,并在省区工作的基础上,对流域名录进行了复核和汇总,为《名录》尽快出台和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奠定了技术基础。
下一步,水资源管理中心将根据水利部工作部署,继续做好长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制定的相关工作,推进《名录》尽快发布和实施。
责编:罗静